中办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
习近平: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上海立法保护中华鲟 今年6月6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0-05-15  来源:新华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上海立法保护中华鲟

  新华社上海5月14日电(记者郭敬丹)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华鲟这一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上海进行地方立法。14日,《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6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条例坚持保护与管理并重,确立了生态优先、统筹协调、严格监管、社会共治的保护与管理原则。

  条例规定,上海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或协调开展中华鲟人工繁育工作,制定工作规范,留存中华鲟繁殖群体和活体基因,增加人工繁育资源和遗传多样性。条例还要求建立健全中华鲟收容救护体系,禁止捕捉、杀害中华鲟,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运输、利用中华鲟或者其制品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

  条例还要求上海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制定中华鲟保护管理检查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发布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报告。同时,建立投诉举报和奖励机制,单位或个人发现危害中华鲟及其栖息地的违法行为,可以投诉举报,对于在中华鲟保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依法给予奖励。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