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出席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欢迎晚宴并发表重要讲话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深化整治织牢粮食安全防护网
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回眸2024 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不按时到庭 仪陇县法院依法逮捕取保候审人

发布时间:2012-01-01  来源:公众传媒/china public news  字体大小[ ]
公众讯息日前,仪陇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取保候审后不按时到庭参加庭审的仪陇县大仪人陈某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对其实施逮捕。
 
2011年,陈某等五人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其中陈某等二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后依法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法院定于2011年12月21日9时开庭审理此案,按规定,法院在开庭审理三日前就向各被告人发放了开庭传票,并提醒取保候审被告人要准时到庭,路途遥远的取保候审被告人需提前一天到达,确保能按时开庭审理。但12月21日当天,已经过了确定的开庭时间,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陈某一直未出现。当时法院合议庭、检察院公诉人、辩护人、另外四名被告人及数十旁听群众均在审判大厅内等候。当承办法官与其电话联系时,陈某态度傲慢,并在10点钟才姗姗到庭。
 
  因取保候审被告人陈某不按照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准时到庭,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及损耗司法资源,仪陇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对其实施逮捕。此案已延期审理。(投稿人:王兵 杨玉娟)

公众传媒责任编辑:张前进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